009-北京微爱公益基金会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北京微爱公益基金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适时公示财务信息。

第五条 “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财务内部控制流程每一个 环节均由专人负,实行内部审核复核制度并引外部第三方审计 机制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第六条 基金会务管理实“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理事 会定期审议财务告,并决定财务作中的重大问题日常财务管理工 作授权秘书长负,在理事会换届更换法人代表时应当进行财务审

计。

第三 项目财预决算管

第七条 为落实金会发展战略项目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着统筹规划资金和物资来源管理项目支出和捐赠事项“勤

办事,厉行节约的工作方针,科学编制项目财务预决算。

第八条 基金会目财务预算是对公益项目的财务收支计划进行全 面测定和反映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项目立项时按照区域项 目数项目内容资金来源等编制具体可行的项目预算测算资金需 求额根据支出类型细分资金用途结合项目计划进度每个项严 格按照预算控制实施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除因工作内容或关 键岗位人员发生重大变化之外,原则上项目预算不做调整。

第九条 基金会目财务决算是对公益项目收入费用金结余、资产质等财务情况和项执行结果的全面,保障对捐赠 和社会公众提供实、及时、公允财务信。年度结束后,聘请具有资质的务所出具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理事会审议后对外披露

第四 项目财收支管

第十条 基金会全部项目的所有收支活动统一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严格捐赠票据及其他票据的使用和签发,不得私开有价收据,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现金或支票私自借与外单位和个人。

第十一条 基金会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募集慈善资金和物资对项 目实行专项核算,取得的善款收入及时缴存银行并进行账务处理,严禁 坐支现金对收到的实物物资要建立捐赠实物收支账册根据物资来源、物品品种、数量、公允价值金额等详细登记管理台帐,完成对外捐赠的要出具落地报告,报告中物资收支与台帐必须相。对于收到的每一笔善款基金会将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提供财政监制统一印刷的收款凭据登记开具收据台账,做到及时开具、内容完整

第十二条 基金会的项目支出主要指物资采购支出、提供社会服务成本支出等,使用范围必须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和严格审批的原则。在项目支出完成落实验收后,受捐赠方需提供内容详尽的资金及物资接收函。

第十三条 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对于行政和日常经营费用,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注明用款金额、事项摘要、收款方名称等信息,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报秘书长审核确认后提交理事长审批;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由秘书长审批签字后办理。审批程序不完备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对于捐赠支出,需提供立项书、合同、相关审批材料及票据,经由财务人员、项目主管、财务主管审批通过后付款。

四条 项目发生的所有支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单据物资采购 支出实行严格的部控制管理,按比价签订合或协议、双重核、支付款项和流查验等五个环,分别明确专人责,确保项目资 金安和物资采购集约高效,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1)询价: 综合办公室

2)签订采购协议或合同: 项目负责人

3)审核:法律审核负责人        务审核负责人

4)付款:出纳 会计 主管会计

第十五条 项目结余资金和物资管理。基金会实施的项目执行完毕, 收支相抵之后有余的,或者由于殊原因终止实施现结余的,经征

捐赠当事人同后决定退还捐赠事人或者结转以继续使用,结转 使用的资金必须尊重捐赠方的使用意愿,不得擅自改变善款用途。

第五 项目财核算管理

六条 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不相容岗位分 离制度,履行会核算和监督职能会计人员工作调或者离职时,必 须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七条 会计核算应《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 执行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项目会计核应当以持续真实及时的金会业务活动

为前,全面反映项目财务状况收支结余和现金流

2. 项目会计核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编制财务会计 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3. 项目会计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当折算为人民币,开设独立的民币和外币账户严格按照国家规进行银行账户管理。

4. 项目会计记采用借贷记账法。

5. 项目会计核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 必要变更,应当变更的情况、原和对财务收支情及结果的影响在 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6.项目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收入与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7项目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或收益也不 得少计负债或费用。接受捐赠的现金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入 账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如果捐赠 方提供了有关凭据 ( 如发票有关协议等 )  , 应当按照凭 据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凭据上表明的金额与赠资产公允 价值相差较大或者无法提供有关凭据的, 受赠资产应以其公允价值入 帐。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确认,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8项目会计核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资产结余等有较 大影响,进而影财务会计报告使者据以做出合理断的重要会计事 项,必须按照规的会计方法和程进行处理,并在务会计报告中予 以充分的披露。

     第十八 基金财务部门依据单据、合同事项审批单

逐笔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报表妥善保实物台帐。 第九条 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记录和反映项目业务事项的重要

历史资料和凭据必须按时归档未经审批严禁外借任何会计原始资料, 已经达到销毁年限的会计档案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后统一销

第六        信息披露机制

二十条 建立定期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以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目收支报告等多方式在官网、相关媒体和机构上公财务信息,不断提升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力。

第二一条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不限于:

1接收慈善款项的财务收支明细每一笔收入与支出都精确到角分,数据真实有

2.以列表形式披露财务信息汇总表;

3.接收捐赠资金和物资反馈函;

4.与项目相关的各种调研报告

5.项目的第三方审计报告(重大项目

6项目涉及到的全部信息通过务公开板块予以公布接受社会 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完全透明公开。

第二二条 信息披露时间:

1.捐助信息在收到专项款项之后 7 工作日内披露;

2.重大事件专项信息在收到捐赠后的 24 小时内披,或按有关部 门要求的时限披露;

3捐赠款物拨付和使用信息采取动态式及时披露在项目评估验 定期于基金会官网和慈善中国网发布, 使捐赠人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捐赠款物使用进展信

4基金会年度财务会计报审计报告第三专项项目审计 报告于次年三个内对外披露或按益慈善组织登记理机关的要求披

露。

第七        项目督机

第二三条 监督是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财务核算和管理水平,

促进慈善公益事发展的重要手段主要通内、外审计机构,决算管理、财务支管理、财务分、资金运用、财物资管控、内部审批程序等情况行监督检查,对反法律法规行为行严肃处理并追 责。

第二四条 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 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五条 项目的内部审核和复核机制强化目的内部流程 管控减少项目行过程 中的财务风项目按照善收付项目核算、集中采购、项目实及验收信息六个环节进行核控,理事会或捐赠人认为确必要的,可以对目进行内部财务计,并公示审计 报告。复核控制流程如下:

办人

核人

核人

善款收付

出纳

主管会计

秘书长

项目核算

项目负责人

主管会计

秘书长

集中采购

综合办公室

主管会计

秘书长

项目落实及验收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

秘书长

信息披露

项目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

秘书长

第二六条 接受外部财政、审计部门及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基金会将在年了,主动聘请第方有资质的外部计机构对重大项 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依据理事会程序进行披露

第八        附则

第二七条 本办法由北京微爱公益基金会财部负责解释。

第二八条 本办法自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微爱公益金会

2016 5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