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北京微爱公益基金会志愿者制度暂行办法-北京微爱公益基金会

北京微爱公益基金会

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

微爱基发【2017】006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志愿者是由出于奉献、友爱、互助和社会责任,自愿、无偿地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开展社会服务和公益活 动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自发组成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平台。

第二条   为促进本基金的志愿者管理更趋规范化、程序化,提高 办事效率,推进效能型组织建设,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第三条   北京微爱公益基金会志愿者的宗旨是: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帮助人,快乐自己。

第四条   志愿者内部管理实行志愿者片区负责人负责制。

2.       活动范围

第五条          志愿者的活动范围为:

(一)制定志愿者活动规划、规章制度;

(二)招募、培训和表彰志愿者;

(三组织、推广志愿者活动;

         (四)拓展志愿者服务领域;

(五)协助项目的调研、执行、反馈;

(六)加强与其他公益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七)其他经程序通过认为可行的活动。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六条   基金会提供信息发布和交流平台。

第七条          申请加入微爱志愿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奉献精神;

(二)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 质;

(三)能保证每年具有一定志愿服务时间;

(四)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无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公民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

(五)遵守志愿者工作制度和项目要求。

第八条           成为志愿者的程序:

(一) 申请人提交志愿者信息登记申请表和身份证明;

(二)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料审核;

(三) 经过初级志愿者培训。

第九条   申请成为志愿者片区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奉献与服务精神;

(二)        身体健康,时间充裕,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        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6 个月内组织站内活动两次以上;

(五)        由全体志愿者投票选举;

(六)        每任志愿者负责人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   志愿者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一)        本地区志愿者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二)        协调本地区志愿者与相关公益组织、服务对象之间的 沟通及相关工作;

(三)        在有必要时,召开志愿者工作会议。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   志愿者会议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召集。

第十二条    在举行主题公益活动前,负责人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召集参与该活动的志愿者,就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程 序、主持、时间、地点等)进行讨论。

第十三条   与会志愿者可以在会上畅所欲言,允许和鼓励 提出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活动方案,无论个人 同意与否,都应该贯彻执行。

第五章 志愿者活动制度

第十四条   志愿者活动实行自愿参与制度。

         第十五条   凡报名参与活动的志愿者均应按时出席,若临时有事不能参与,须提前 24 小时向召集人说明情况。

第十六条   志愿者参与活动记录将作为志愿者活动档案 留存,基金会将根据志愿者的活动参与情况和活动进行评优表彰 活动。

第十七条   志愿者工作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志愿者工作制 度,廉洁、自律,无私奉献

(二)志愿者须遵守承诺,按志愿者制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工作;

(三)不得以志愿者或基金会的名义组织、参与违反志愿者服务原则的活动。

(四)积极参与志愿者各种培训,认真学习服务技巧,不断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

(五)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未经服务对象同意,不得随 意泄漏服务对象的背景及资料;

(六)不得替服务对象签署任何文件;

(七)志愿者不可私自向服务对象作宗教传道的工作;

(八)不能滥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以获取个人的利益,不能 在服务机构及服务时间内谋取与义务工作无关的私利;

(九)与其他志愿者互相团结,互相合作,勇于接受批评并 作出改善;

         (十)对服务对象不能抱着施予恩惠的心理,应本着互相帮助的理念,热情、友善地提供优质服务;

(十一)不能以个人名义募集善款,或者以个人方式募集等 内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制度由基金会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